GB/T 37029-2018是《食品追溯 信息记录要求》国家标准。该标准规定了工业化生产的预包装、可销售的食品在生产、物流和销售过程中涉及的追溯信息记录要求,适用于食品安全追溯,有助于确保食品从源头到餐桌整个过程的安全可追溯性,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。具体内容如下:
术语和定义:
· 可追溯性:具有可追踪和溯源某个产品的来源、形成过程、使用和位置的能力。
· 追溯系统:基于追溯码、相关设备、计算机网络,实现追溯,并可获取产品追溯过程中相关数据的有机整体。
· 追溯参与方:在追溯系统中,从事与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仓储、运输、配送、商贸等活动相关业务的企业。
基本要求:
· 制度要求:追溯参与方应建立信息记录制度,由专人负责,详细记录食品供应链环节信息,确保有效追溯。同时,应建立信息记录文件管理制度,定期更新文件,保证各场所使用有效版本。
· 形式要求:信息记录可为电子化或纸质形式,必要时能出示。可采用一维码、二维码、RFID等作为信息记录载体。
· 填写要求:内容应完整,单位名称缩写需统一并提供对应表,其他内容不得简写。填写应清晰易读、不易擦掉,修改处需签名或盖章。信息记录应当班填写或采集,由记录填写人员和审核人员复核签名,电子化记录签名需符合GB/T 25064规定。
· 保存期限:信息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;产品无明确保质期的,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· 信息记录要素:
· 食品生产环节:包括进货查验、领用使用、食品生产、抽样和留样、不合格品处理、销毁、设施设备维修和清洁保养、食品仓储、冷藏冷冻设备温度、出厂检验、食品销售、食品出货、购货者投诉及异常处理、退货、召回、员工管理、培训记录等,还涉及食品原料储存标签等相关标签要求。
· 食品物流环节:需记录运输工具管理信息,如运输载体标识(如车辆牌号),以及仓储记录,包括仓库类型、入库存货时间等,确保物流信息完整准确。
· 食品销售环节:对于非网络销售食品和网络销售食品,均需记录进货查验信息,包括食品名称、规格、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等。同时,要记录退货记录,包含退货原因、退货方联系方式等,并在系统中实时更新存档。